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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4-04-01


在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 周跃军
(2014年3月31日)

同志们:
    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以往的经验,清明期间是全县森林防火形势最严峻、最紧要关头。这次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调度会就是在这样一个形势背景下召开的,显得尤为重要、尤为必要。目的是动员全县上下高度重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全力做好清明及今后一段时间森林防火工作。等会,杜书记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以非比寻常的认识对待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一个"防"字,"防"不了,"控"不住,一把火就会烧掉不知多少人多年付出的心血,就只会见到"黑色"的灰烬,而见不到"绿色"的树叶。尤其是清明节前后这一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峰期,森林防火的形势最为严峻,任务最为艰巨,主要体现在:
    从主观上看,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少数地方和个别部门的领导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这种思想上的负面反应,恰恰是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中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比如,今年春节以来一些乡镇连续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特别是大年三十晚上发生的灵官镇森林火灾事故,破坏之大、损失之严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由于老百姓森林防火意识不强,思想松懈麻痹,一旦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森林火灾。二是扑火能力不强。各乡镇投入不足,扑火机具、运输工具、防火通讯等扑火设备都比较落后;没有专业的扑火队伍,快速反应能力不强。加之,现在农村留守人员主要是老、妇、少,青壮劳力少,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就近组织有效的扑火力量。三是责任落实不力。个别乡镇没有把森林防火作为"一把手"工程,或者是"上热下冷",会议部署的多,责任落实的少,安排号召的多,检查督促的少,工作抓不到关键,责任落实不到人,只是"挂空挡"。要坚决反对这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从客观上看,目前,我县的森林火灾隐患较为突出,一是气候条件不利。根据我县气候特点,特别是今年经历了历史少有的"暖冬",森林火险一直处于橙色预警,全县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去冬今春以来的森林火灾就高发频发,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4月1日至8日期间多为晴天,森林火险等级会不断攀升。二是森林火灾隐患不少。经过多年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我县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林区地形复杂,道路等基础条件差,林内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剧增,一旦着火,极易酿成火灾,防火、扑火难度十分大。三是火源管理不严。当前火源管理漏洞仍然比较多,在林区、林边烧荒、烧灰积肥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清明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方式短期内难以改变,清明期间野外用火行为将猛增,野外火源控制难度极大。
    当前,各乡镇、各部门对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绝对不能低估,对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可能性绝对不能低估,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绝对不能低估,对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绝对不能低估,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在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疏漏,在行动上不能有丝毫的怠慢,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把森林防火摆上大事、要事的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以非同一般的措施抓实重点工作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发生面广、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即使是发达国家,也很难对森林火灾进行有效的控制。搞好森林防火,必须按照"立足于防,突出于早"的方针,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防扑火综合能力,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一)要在宣传上突出一个"广"字。防火宣传是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重要基础。因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针对群众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90%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火灾的特点,在全县迅速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要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做到户、做到点、做到人,不留死角,切实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一是会议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务必在4月1日前召开镇村干部大会,贯彻落实今天这次会议精神,组织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资料宣传。最近,县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出台了《祁东县森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这一办法对特防期野外用火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要将《管理实施办法》和《祁东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发放到林区农户并逐一签收,做到不漏一人,不留一处隐患,要通过全面的宣传,将县委县政府严管野外用火的决心和措施传达到全县每一个村组、每一个院落,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和知识的培训,来带动和监督清明期间扫坟队伍的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典型宣传。林业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件的宣传,宣传森林火灾给林区带来的巨大危害,宣传失火人员所受到的严厉处罚,提高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让广大群众在惨痛的教训中得到教育并引以为戒。如失火犯管某某,男,官家嘴镇人,2007年11月27日中午,在自家黄花菜土里燃烧茅草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6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7万余元。案发后管某某外逃,2009年被抓获归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判决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根据近五年来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数据显示,我县共查处了刑事案件60起,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拘留30人,批捕直诉50人,行政处罚20人。
    (二)要在巡逻上突出一个"密"字。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各林区必须严格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不能脱节、断档,更不能搞"空城计",保证信息网络的畅通,特别是在清明节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各乡镇要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当天森林防火情况(包括火灾情况、管火人员上岗情况、扑火力量的投入及待命情况等)记录工作,并于每天下午17时前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本辖区当日火情及火灾防控情况。要安排一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年轻干部到所包村的辖区山头和林地,综合运用瞭望台哨、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林区火情进行全面密集的巡查,拉网式排查火源,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切实做到"早发现",防患于未然;对林业局确定的全县性高火险区及各乡镇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防死守,以铁手腕、铁心肠、铁面孔,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野外用火行为,真正做到见烟就查,发现火情立即汇报,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在林区群众中推广联防群防等办法,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通报火情,便于"早扑灭"。
    (三)要在管控上突出一个"严"字。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在控制火源,难点也在控制火源。为此,我们必须严字当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管用的办法,全面加强火源管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在野外火源的防范上,要通过发布封山令,依法严管入山火源,截断火种与森林可燃物的接触,严格规范林区用火行为,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生产用火;要严格坚持林区用火审批制度,特别是清明期间,村组干部及防火信息员必须佩戴红袖章巡山,发现不文明祭祖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安排专人负责进山人员登记及收缴进山火种,并做到"一登记,二不准",即:对进出入林区人员要进行登记;进入林区不准携带易燃物品(特别是烟花),不准以抚育为借口,烧杂草等野外用火,对确实需要用火的,必须落实监管人员和防护措施;倡导文明祭祖,做到不准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也必须要求进山人员自带一桶水上山,随时作好扑火准备,杜绝火灾的发生。要把各种火源管理措施安排周全,加强对林区小孩、智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对入山人员要签订保证书或予以登记,力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无缝隙,实现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监管预防格局,确保"山山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四)要在打击上突出一个"重"字。森林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要密切配合,采取分区划片巡查的办法,严管严查违章用火,加强对重点人的监控,严防人为纵火;要依法加大对火灾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清明期间,要严厉打击那些故意燃放山火,或因用火管理不善而引发火灾的人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火治安案件,必要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用打击违法违纪者来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今年,凡发生较大火灾的,必须查清事故原因,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察、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不允许放过一次。乡镇要做好这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对森林火情快速反应,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案现场,提高森林火案侦破率。
    (五)要在队伍上突出一个"强"字。要全面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县林业局要积极加强与县武装部的联系,积极建立一支以民兵应急分队为主的扑火后备力量,每个乡镇要召集本乡镇身体素质好、有经验的青壮年劳动力,组建3至5支得力的扑火队伍,每个队伍的人数要达到40人左右。要加强对扑火队伍的管理,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扑救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防护装备,提高扑火能力。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分山头、分地块抓紧完善扑火预案,使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同时做好防火物资储备、机具维修保养和扑火队伍演练等工作,力争12小时内火灾扑灭率达到100%。如果碰到火灾,各乡镇一定要牢牢记住使用"重兵"扑救的原则,必须一次性组织和动用不少于30人扑火力量赶赴火场,全力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确保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三、以非常时期的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在责任,贵在行动,重在落实。尤其是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更是迫在眉睫,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今天开始,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阵以待,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备战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县领导、林业局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森林防火"四包"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分管领导、派出所长及林业站站长要全力以赴,确保精力到位、组织有力、指挥有序。各乡镇要把宣传教育、火源查管、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职责一一分解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对于清明期间参与森林防火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按照统一标准发放工作补助,并在4月底前兑现到位;灵官等乡镇之前存在没有购置必要扑火工具或对扑火工具没有保管好的,必须于近期内保障到位;要划分责任区,把具体的村组、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人员,构筑起严密的防火巡护网络、防火责任网络、火灾扑救和查处网络,做到环环相扣,严防死守。一旦发生火灾,特别是对于15亩以上的森林火灾,乡镇镇长必须亲临一线进行现场指挥。
   (二)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要进行全面动员,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真正做到分工协作、分线负责、分兵把口、死看硬守;各乡镇林业站要协同当地政府做好防火督查、防火形势分析、火灾案件调查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这次会议后,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全面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值班情况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及包村干部要分头带队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开展督查,检查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并果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同时,各乡镇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迅速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针对薄弱环节、薄弱区域进行及时弥补,务必盯紧看牢。
    (四)要切实加强责任追究。领导,就意味着责任,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我们责无旁贷。县委、县政府已经作出严格要求,4月1日至8日这段时间,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不准放假,尤其是4日、5日两天,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做出报告和反应,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更不允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对擅自脱岗、防火措施不力、火情报告和组织扑救不及时的乡镇和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将按照《祁东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这段时间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一律通报批评。
    同志们,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现在,大家手头的工作很多,但在森林防火特防期,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我们肩负的森林防火职责,集中精力,扎实工作,坚决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森林资源保卫战,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构建"绿色祁东、美丽祁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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