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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对森林防火“下猛药、出绝招”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3-01


    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绿色祁东、美丽祁东"建设,县委、县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强硬措施。去年出台了《祁东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强化了领导责任,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但由于部分群众对森林防火思想认识不深,野外用火行为不够谨慎,森林火灾仍然是森林的最大敌人。为了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今年,县政府重拳出击,新制订了《祁东县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实施办法》,并首次将公安机关纳入管理主体,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可以实施治安处罚,进一步强化了打击力度。具体超常规措施,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祁东县对森林防火所采取的"八字方针":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突出一个"责"字。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县政府由县长杨龙金亲自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全面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实行党政同责,书记、乡镇长分别任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政委,并严格落实县领导及林业局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森林防火"四包"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落实;要求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林业站站长全力以赴,做到精力到位、组织有力、指挥有序。为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把宣传教育、火源查管、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职责一一分解到每个干部身上,并划分责任区,把具体的村组、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人员,构筑起严密的防火巡护网络、防火责任网络、火灾扑救和查处网络,做到环环相扣,严防死守,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二是在宣传教育上突出一个"广"字。宣传教育是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认识的迫切需要。我县在做好常规宣传的同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针对中小学生是森林火灾引发的重点人群,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了森林防火宣传专题教育活动,县教育局向全县每一位中小学生及家长发放了有关森林防火的一封信,让全县中小学生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牢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切实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将《祁东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及《祁东县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实施办法》发放到每一农户,并实行签收负责制,将县委县政府严管野外用火的决心和措施传达到全县每一个村组、每一个院落,做到不漏一人,不留一处隐患,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是在巡逻检查上突出一个"密"字。在森林防火特防期内,要求各乡镇安排一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年轻干部到所包村的辖区山头和林地进行全面密集的巡查,综合运用瞭望台哨、地面巡逻等手段,拉网式排查火源,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真正做到见烟查、见火灭,切实做到"早发现",防患于未然;对林业局确定的全县性高火险区及各乡镇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防死守,以铁手腕、铁心肠、铁面孔,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汇报,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在火源管控上突出一个"严"字。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于控制火源,为此,县政府新制订了《祁东县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加强火源管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在野外火源的防范上,通过发布封山令,依法严管入山火源,截断火种与森林可燃物的接触,严格规范林区用火行为,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生产用火;严格坚持林区用火审批制度,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村组干部及防火信息员必须佩戴红袖章巡山,发现不文明祭祖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对进山人员实行上山实名登记、下山销号报平安,且进入林区不准携带易燃物品(特别是烟花),不准以抚育为借口,烧杂草等野外用火,对确实需要用火的,必须落实监管人员和防护措施,要求进山人员自带一桶水上山,随时作好扑火准备,杜绝火灾的发生;对林区小孩、智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力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监管预防格局,确保"山山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五是在打击力度上突出一个"重"字。森林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进行密切配合,采取分区划片巡查的办法,严管严查违章用火,加强了对重点人的监控,严防人为纵火;加大了对火灾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清明节、国庆节及春节等防火特防期间,从严从重打击那些故意燃放山火,或因用火管理不善而引发火灾的人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火治安案件,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用打击违法违纪者来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发生较大火灾的,必须查清事故原因,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察、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不允许放过一次。加强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对森林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案现场,提高森林火案侦破率。
    六是在督查督办上突出一个"力"字。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组由领导带队,重点从组织、人员、经费、车辆、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值班情况等工作。并就检查结果进行当场反馈,对存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保证实效,不走过场,为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各村、居委会及包村干部分头带队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开展督查,检查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并果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自查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针对薄弱环节、薄弱区域进行及时弥补,盯紧看牢。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更不允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对擅自脱岗、防火措施不力、火情报告和组织扑救不及时的乡镇和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将按照《祁东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是在队伍建设上突出一个"强"字。为全面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确保扑火队伍"体能强、技能强",县林业局积极与县武装部联系,组建一支以民兵应急分队为主的扑火后备力量,要求每个乡镇召集本乡镇身体素质好、有经验的青壮年劳动力,组建3至5支得力的扑火队伍,每个队伍的人数要达到40人左右。并组织全县23个乡镇共计92名森林防火指挥员集中培训,提升各级指挥员的指挥技能。指挥员通过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后,再对所辖区的扑火队伍进行统一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灭火机具和通讯器材,切实加强扑火队伍的扑火能力,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有力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八是在值班调度上突出一个"勤"字。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经作出严格要求,在清明节、国庆节等出现持续高温干旱高火险天气期间,要增加值班力量,确保信息畅通。全县所有乡镇及林业系统干部一律停止休假,县"四大家"分管领导要到防火办坐镇值班调度。各乡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以及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够快速出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快速、安全、有序"的处置,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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